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规定,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成第二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抽查了全市30家企业生产的12种35批次产品,合格33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4.3%。
附:2018年龙泉市第二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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