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河阳公寓二期住房计划分配与销售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16〕67号)文件精神,根据乡镇上报文件,现将异地搬迁集中安置河阳公寓二期(尾房)实施对象花名册及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18年7月16日-7月22日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农办基层建设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季玲玲,联系电话:7122671
附件:西街街道、八都镇、安仁镇、上垟镇、小梅镇、屏南镇、锦溪镇、兰巨乡、宝溪乡、龙南乡、道太乡、岩樟乡、竹垟乡河阳公寓二期(尾房)安置对象专项补助资金分户表
龙泉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