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龙泉市深化推进生态异地搬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委办发〔2017〕38号)文件精神,根据乡镇上报文件,现将龙泉市异地搬迁实施对象花名册及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18年7月16日-7月22日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农办基层建设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季玲玲,联系电话:7122671
附件:西街街道、剑池街道、上垟镇、屏南镇、查田镇、锦溪镇、住龙镇、宝溪乡、龙南乡、道太乡、城北乡异地搬迁分散安置实施对象及补助资金分户表
龙泉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