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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002656097-02-2018-4020 生成时间:2018-07-13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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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QD00-2018-0005

 

龙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政发〔20184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18625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24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浙交〔201622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抓好我市农村公路工作,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体目标,根据《浙江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浙交〔2017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的总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方针,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农村公路资金渠道、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体制机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的管养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安全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协调发展,为加快全面小康社会进程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任务目标

紧紧围绕我市“十三五”规划发展总目标,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科学发展;优化路网结构、扩大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及覆盖面,发挥农村公路网络辐射功能,逐步形成覆盖广泛、路网均衡、协调发展、衔接顺畅、安全可靠的农村公路网络;构建机构精干、职责明晰、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管养体系,建立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长效机制;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整合、内行外连、提质增效、绿色环保、安全发展的理念,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完善农村交通物流服务体系,全面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总目标。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1.“建好”农村路。2020年,建设成对外通畅,对内顺畅的公路交通网,以高速公路、国省道为主骨架,县乡公路为干线,通村公路为基础,航道为补充,形成一个贯通全市、连通周边县(市、区)的公路交通网络,创造一个便捷、畅通、安全、高效的公路交通系统。按照省级特色小镇、产业集聚区以及4A级以上景区通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历史文化名村、美丽乡村精品村、旅游风情小镇、农家乐示范村通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要求,积极筹集资金,加快公路改扩建工作,对新改扩建公路做到安全设施、排水系统等附属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严格落实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向社会公开,严格管理项目工程施工,保证新改建项目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2.“管好”农村路。在建立健全县道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乡村道由乡级政府负责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乡级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和乡级规范化管理站达到100%的基础上,有序推进省级规范化公路管理站建设。到2020年省级规范化管理站比例达到70%以上,县乡两级公路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每季度开展检查考核,定期组织农村公路管理技术培训,结合“小城镇综合治理”、“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等工作,加强路域环境整治,确保公路用地范围内无违章建筑、堆积物和非公路标志,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公路绿化,保持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加强路政管理,加大综合治超力度,完善农村公路指路体系,标志标线设置规范,“爱路护路”乡规村约制定率达到100%

3.“养好”农村路。在我市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和省政府规定的地方配套资金标准基础上,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增长机制和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地方财政投入资金保障机制基本完善;继续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确保年度大中修里程占农村公路总里程比例达5%以上;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快速检测评定,检测里程比例达到县道40%以上,乡村道20%以上。到2020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地方财政投入达到省政府规定最低标准2倍,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92%。全面完善安全实施,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安全警示设施全面完善。建立健全桥隧养护工程师、桥隧技术档案、定期检查评定等三项桥隧长效养护管理制度,及时改造处置危险桥梁隧道,逐年减少三类以上危桥隧数量,力争无四、五类桥隧出现,建立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增长机制和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

4.“运营好”农村路。在行政村客车通达率达到100%和出台并实施农村客运运营资金地方财政保障的基础上,加快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到2020年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5A级水平,加强客运车辆管理,确保农村客车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安装率及实施动态监管比例均达到100%,建制村港湾式停靠站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建成覆盖市、乡、村三级物流网络。

四、主要任务

1.提高通行能力,全面建好农村路。在新建或改建农村公路当中,大力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与生态环境、人文历史相交融,打造出“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风景线。按照省级特色小镇、产业集聚区以及4A级以上景区通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历史文化名村、美丽乡村精品村、旅游风情小镇、农家乐示范村通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及龙泉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五年行动计划要求,加大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到2020年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提升100公里以上,完成农村公路维修200公里以上,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50公里以上,建设普通公路服务站5个。为全域旅游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求。

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三同步”(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七公开”制度(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公开),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六位一体”保障体系(即政府监督、业主管理、行业监管、社会监管、施工自检、群众参与),确保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2.提升路况服务水平,全面管好农村路。切实落实“以地方为主、省市支持”的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模式,健全完善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建立以市政府为责任主体,乡村两级各司其职,交通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同时,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和乡规村约,建立市有路政大队、乡镇(街道)有路政协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做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以“小城镇综合治理”、“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等工作为契机,加强农村公路绿化美化,打造以“文化、观光、休闲”为主题,将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沿线现有的青山绿水有机融合,营造景观与环境和谐相融的通行环境。

3.巩固建设成果,全面养好农村路。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的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养护办法,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模式,以新51省道精品示范路和最美自驾公路安豫线为样本,向全市重点农村公路逐步推行,加快农村公路养护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信息化进程。鼓励群众以投工投劳开展季节性集中养护和农民工协议养护等方式组织乡、村道养护,切实发挥广大群众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注重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和再生利用技术,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积极开展省级规范化公路管理站创建活动,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养护生产。

4.服务城乡发展,全面运营好农村路。因地制宜创新农村客运运营模式,结合道路条件、农村居民出行需求等因素,统筹运用班车(或公交)、假日班车、电话(网络)约车等多种方式,会同乡镇制定运行组织方案,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政策,适当降低农村居民出行成本。根据居民出行需求特征,加快建设标准适宜、安全实用的乡镇客运站、公交首末站、港湾式停靠站、候车亭(牌)等。建立健全市场化运营、票价调整、公共财政投入、服务质量考核等长效机制,推进城乡客运可持续发展。

提升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水平。联合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乡镇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客运通行条件审核工作机制。根据《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JT/T6162016),采用符合实际和安全条件的农村客运车型。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秩序整治,确保农村居民安全出行。

完善农村物流网络。促进农村物流资源整合与协同开发,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鼓励大中型物流企业向农村布设配送网点。加快实施互联网+农村物流行动,提升农村物流企业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引导农村物流企业与电商的深度合作,促进农村物流与电商深度融合,提升农村客、货运输服务能力。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四好农村路”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的“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季春达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四好农村路”日常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全力抓好组织实施。财政局负责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拨付和监控力度;市农办负责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对公路沿线村容村貌的环境整治工作;其他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要建立有利于农村公路发展的协商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

2.加强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根据我市农村公路实际,市政府每年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并根据物价增长、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逐年提高建设资金。同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相关部门要利用省级特色小镇、产业集聚区、历史文化名村、美丽乡村精品村、旅游风情小镇、农家乐示范村创建活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投入到“四好农村路”建设当中。

3.强化监督考核。将“四好农村路”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市考核办、市交通局要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四好农村路”工作落到实处。

4.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四好农村路”工作宣传力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宣传农村公路发展成效,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扩大知情权、监督权,引导群众支持、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不断增强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护路意识,积极营造全民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关于成立龙泉市“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

关于成立龙泉市“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24号)文件精神,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形成“四好农村路”长效管理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龙泉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吴松平

副组长:杨洪斌

  员:潘祝平(市府办)

周建敏(市府办)

付建伟(市交通局)

胡盛锋(市委宣传部)

余盛全(市发改局)

吴小波(市财政局)

张永呈(市国土局)

周光洪(市住建局)

李小龙(市环保局)

黄培松(市安监局)

周欣波(市审计局)

林先龙(市农办)

郑玉贤(市林业局)

 俊(市交警大队)

李林涛(市交通局)

陈善长(市运管局)

季春达(市公路局)

叶龙森(龙渊街道)

吴伟俊(西街街道)

吴明娟(剑池街道)

翁远先(石达石街道)

周建伟(安仁镇)

杨华锋(八都镇)

陈伟平(上垟镇)

  平(小梅镇)

  龙(查田镇)

  云(屏南镇)

  峻(锦溪镇)

  宣(住龙镇)

胡立羽(兰巨乡)

  乐(宝溪乡)

  伟(龙南乡)

彭小军(道太乡)

李文秀(岩樟乡)

杨慎荣(城北乡)

蓝幸杏(竹垟畲族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季春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与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线各乡镇(街道)沟通协调,同时负责各项任务分解、计划制定、工作推进、检查督查、验收考核等工作。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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