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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类)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5
 各县(市、区): 

一、2017年度及以后取得的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类)。在相关网站上发布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持证人可自主申请快递送达。1.持证人需登陆网站,进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快递申请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真实有效信息,以便证书快速准确送达。2.持证人可通过查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快递申请系统”运单号及物流情况。3.证书需由本人签收,并支付快递费。

二、若持证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快递服务的,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将证书邮寄到所属县(市、区)人力社保局,由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发证科室负责发放,相关科室应及时通知持证人领取,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

三、申请快递送达具体途径:1.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gov.cn/----合格证书(主页右上角)----相应证书申领或查询。2.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便民服务----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国家职业资格纸质证书网上申领快递送达(弹出小窗口)----选择【申请方式及时间】----相应证书申领(或查询)。

四、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实施电子证书后,一般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确因工作需要或调往外省的,可按上述方法申请快递送达。

                 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

                    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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